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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心而論,這件事如果為真,實務上不是造假,而是抄襲剽竊,不當引用資料。
 
本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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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心而論,這件事如果為真,實務上不是造假,而是抄襲剽竊,不當引用資料。
 
本編不是要潑冷水,而是這種第一人稱敘述的內容,到底混雜了多少他人的田野資料或口述,在實務上真的很難查核(可以參考本編前一篇文章的討論)。
 
理論上,除非剛好被抄的作者看到相似內容,或編輯在同一領域內的著作或文獻看得夠多,才有辦法(運氣好)比對出來。
 
換言之,這種狀況下要建立更嚴格的審查或安全機制,只有幾種很笨的方法:
 
第一,多找專人進行審查。可能是相關領域的研究者、作者,或者找人擷取內容丟咕狗或學術資料庫,看有沒有相似內容。
 
第二,縮減編輯領域。未來的編輯就是專注在更專業主題的領域中,透過不斷的深化累積,提高編輯作業針對內容查核的偵查率。
 
第三,簽約前先請作者上課。跟研究所一樣開研究方法和研究倫理課。把參考書目跟註腳格式處理好。不是自己的創見或第一手資料,就把來源出處標示清楚。
 
但不要說一般的寫作,就連經過學術訓練的研究者,也很有可能犯下這種錯誤。
 
出版業,或說非虛構寫作這個文類,未來要避免這樣的狀況,只能請大家先把觀念跟寫作程序建立好。
 
編輯真的不會通靈,也不是人體抄襲比對資料庫,什麼都看而且還過目不忘全都比對得出來啦 ಥ⌣ಥ
 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7b77887/posts/476380722029818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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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編工事中,某社主編,一級斜槓鄉土文青。出版寒冬中依舊想靠著台灣文學、人文史地取一點暖,談一點時事,說一些編輯大小事,「編輯元素表」無限期推廣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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